刑事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撤回的。刑事案件从侦查机关移送至检察院,标志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证据材料,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一旦案件完成移送,侦查机关无权随意撤回。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院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再重新移送。或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如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案件程序也会相应终结。但这并非侦查机关撤回案件,而是基于法定程序和条件作出的处理结果。总之,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不能简单随意撤回,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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