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人罚款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人罚款的情形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以提供保证人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或者违反了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保证人进行罚款。那么具体来讲取保候审保证人罚款的情形有哪些呢?VIP智库下文做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和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和“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56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按照该法第55条第3款规定:“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取保候审保证人未履行义务的,能给与罚款处罚。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人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
看了上述内容,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取保候审保证人罚款的情形有哪些了吧,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就必须要履行保证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是你还想要了解取保候审保证人相关的知识,可以登陆网站去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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