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若法院发现相关情况,并非直接移送检察院。一般而言,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若发现存在被告人不在案等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而当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拟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时,应当在判决前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必要时,可以重新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辩论。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刑事案件作出妥善处理,而非简单地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