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重点保护动物制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首先,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其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也应予以立案。此外,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制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同样立案,比如犀牛角或者虎骨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或者象牙制品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等。总之,只要实施了非法出售重点保护动物制品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应当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