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行为被拘留后,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互殴过程中若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加害方都应予以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等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即使双方都有过错,也不影响各自根据自身过错程度对对方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双方互殴致伤,一方伤情较重,另一方伤情较轻,伤情较重方的损失,伤情较轻方需按其过错比例赔偿;反之,伤情较轻方的损失,伤情较重方也需按比例赔偿。总之,互殴被拘留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治安处罚,而民事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两者并不相互替代,加害方仍需依法对受害人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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