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通常会收到通知。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多样,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方式,即由法院工作人员将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拒绝接收,可采用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不在受送达地居住的情况,由法院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则通过邮政部门以挂号信等方式送达。转交送达针对特殊身份的受送达人,如军人、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公告送达是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适用时,通过在法院公告栏、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受送达人。所以,被起诉后是会收到相应通知的,只是通知的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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