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受理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受理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一般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理。总之,起诉后的受理时间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及适用程序等来确定,当事人可关注法院通知并积极配合诉讼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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