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利害关系的情况下,通常也是可以起诉的。起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一般而言,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起诉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是常见情形,但即便原告并非传统意义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若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适格主体,依然可行使起诉权。比如,某些公益诉讼中,相关主体虽与具体纠纷无直接利害关系,但基于法律赋予的公益维护职责也能起诉。此外,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不能简单以没有利害关系就否定起诉的可能性,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整体的起诉条件框架,若符合,便能够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上的救济和对权益的保障。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