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起诉时,法院费用的承担遵循一定规则。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在一些特殊情形中,比如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此外,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法院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具体到造谣起诉案件,若原告胜诉,费用通常由被告承担;若原告败诉或部分败诉,则需按上述规则分担费用。这旨在保障诉讼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促使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避免随意提起无根据的诉讼。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