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自身负全责而被起诉,通常是需要出庭的。出庭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首先,能直接面对原告及其诉求,清晰了解对方主张的赔偿项目、金额及依据等,以便准确把握案件情况。其次,在法庭上可进行陈述、答辩,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理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若对事故责任认定有新的事实或证据可补充说明,或者能证明某些赔偿要求不合理等。再者,出庭体现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和对自身权利义务的重视,有助于法官全面、客观地审理案件,作出公正裁决。若不出庭,可能会因放弃答辩等权利而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比如法院可能会依据原告单方面主张缺席判决,这可能会使自己承担本可避免的过多赔偿责任等。所以,一般情况下,即使自己全责被起诉,也应积极出庭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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