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一般来说,在立案受理后的五日内,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就知晓了被起诉这一事实。送达方式通常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方式,由法院工作人员将文书直接交给被告本人;若被告拒绝签收,可适用留置送达;对于距离较远等情况可能采用邮寄送达;转交送达适用于特殊身份的被告;公告送达则是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在报纸等媒体公告的方式告知被告。总之,从立案受理起五日内法院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通过相应送达方式接收后即可知道被起诉,送达程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诉讼当事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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