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赌博的量刑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根据现行法律,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构成赌博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组织的是网络赌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之一的,同样以赌博罪论处,量刑幅度与上述情况类似。此外,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从重处罚。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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