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即便缺乏口供,但如果存在确实、充分的其他证据,依然能够定罪。证据需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涵盖定罪量刑的事实均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些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类型。仅有口供而无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口供,但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同样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司法机关会依据各类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确保司法公正。所以,即使没有口供,只要证据符合法定要求,依然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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