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一般享有选举权。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公民就享有选举权。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对被取保候审人的选举权作出剥夺的处罚。被取保候审人在符合选举相关条件时,能够正常行使选举权。他们依然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可依法参与选举活动,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选举权的行使有助于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监督政府等权利的实现。被取保候审人虽处于特定的刑事诉讼阶段,但在政治权利方面,只要未被依法剥夺,其选举权应受到尊重和保障,这也是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完整性的体现,确保公民在不同法律状态下都能在合理范围内参与民主政治进程。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