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只有在确保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且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才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需注意,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被取保候审人仍需遵守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