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由预审报。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的决定由相关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并非由预审报来决定。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当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应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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