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完全基于自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最终是否决定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例如,案件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社会危险性等。若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较小,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下,才可能批准取保候审申请。所以,虽然相关主体可以提出取保候审请求,但最终决定权在司法机关,并非单纯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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