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架致人死亡,对于从犯的判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群架致死人案件中,若认定为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时,首先会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确定基准刑。从犯参与群架过程中,其行为对致人死亡结果所起作用大小是关键判断因素。如果从犯只是参与了一般性的群架行为,未直接实施致命打击行为,但对整体犯罪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比如提供工具等,可能在基准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从犯在群架中虽未直接导致他人死亡,但其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起到了促进作用,例如在关键节点助威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一般会减轻处罚。若从犯所起作用极小,甚至可以考虑免除处罚。总之,群架打死人案件中从犯的判刑需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具体表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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