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在我国对于缓刑有几种种类

2018-11-05 来源:VIP智库 浏览:614次

关于在我国对于缓刑有几种种类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在我国对于缓刑有几种种类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在我国对于缓刑有几种种类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缓刑的范围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四、缓刑的条件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犯罪后如果得到缓刑的机会,相当于是从轻处罚了,犯罪嫌疑人不用坐牢,有更好的机会改过自新。但缓刑是有相适用的情形,只有符合相关的情形才能够得到缓刑处理。但是对于有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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