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拘留拘役管制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2018-11-24 来源:VIP智库 浏览:886次

关于拘留拘役管制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拘留拘役管制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的群众报案后,会立案展开调查,经过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话,为了防止其逃跑,可以先对其进行拘留。确定犯罪事实清楚后,检察院发起公诉。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选择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等。那么,拘留拘役管制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VIP智库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拘留拘役管制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管制的特点有哪些?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综上所述,拘留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而拘役管制是法院最终量刑时候的选择,属于量刑的一种。一般来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都是涉嫌轻微犯罪的,对社会危害不大。拘役的期限是六个月,而管制最长可以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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