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刑事律师解答

2018-11-28 来源:VIP智库 浏览:720次

关于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等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当然,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则不构成本罪。另外,犯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但不具有牟利目的,如果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则不以本罪论处。那么,该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呢?下文中VIP智库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二、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构成本罪需要情节严重,情节不严重的不是犯罪;第二,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而且不具有牟利目的,否则不犯本罪;第三,本罪的主体包括单位,而不仅限于自然人。

三、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

VIP智库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实践中,首先需要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现实中要是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话,此时是会从重做出处罚。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VIP智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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