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什么不同

2018-12-0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94次

关于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什么不同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什么不同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虽然同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有期徒刑与拘役之间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发现,针对一些刑事案件,有的是被判处拘役,而有的则是被判处有期徒刑。那究竟有期徒刑与拘役之间都有什么区别呢?VIP智库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有哪几种情况

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二、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 6 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 犯罪 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通过上文的总结,VIP智库为大家介绍了有期徒刑与拘役在五方面的不同之处。需要注意,实践中罪犯要想被判缓刑,那就需要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行,否则就不具有判缓刑的条件。当然,缓刑也有一定的考验期,一般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么才会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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