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凤玲万珊珊)男子尹某嗜好吸毒,在2004年至2016年期间,尹某因多次吸毒被判刑,如今又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尹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6日下午,被告人尹某在其家中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容留张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的混合物。2018年3月12日下午,被告人尹某在其家中容留张青、王某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的混合物。2018年3月28日下午,被告人尹某在用他人身份证开的某酒店903房间内,容留张某、刘某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混合物。
2018年6月22日,尹某被江西进贤县公安局民警由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转至江西省进贤县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另查明,2004年至2016年期间,尹某因多次吸毒被判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某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尹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尹某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数次容留他人吸毒一“瘾君子”获刑十个月
2018-11-30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97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