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导读抢夺罪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819次

案情:甲乙夫妇二人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坐摩的,丙看到乙手 上拿着一个价值不菲的包,就骑着摩托车追甲乙夫妇乘坐的摩 的。丙追上以后,抓住乙手上的包用力拉扯,虽然没有将包从乙 的手上夺走,却导致摩的因驾驶不稳而倾覆,最终分别造成甲乙 夫妇轻微伤、孩子轻伤的结果;同时,丙也摔倒在地。在这个案 件中,应该将丙的行为认定为抢夺罪,还是抢劫罪

学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68日)第11项“驾驶机动 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 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 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要认定为抢劫。在 这个案件中,丙在飞车抢夺时,已经知道摩的上坐了三个人,强 取乙的包的行为可能会对摩的上的人造成一定的危险,但他还是 用力拉扯乙的包,最终导致甲乙受轻微伤、孩子受轻伤这样的结 果,所以,根据该司法解释,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张明楷:我们应该以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为依据来认定某一行 为是否成立抢劫罪,而不是直接以司法解释为根据认定一个行为 是否成立抢劫罪。只有当行为人为了压制财物占有人的反抗而使 用暴力或者胁迫强取财物的,才能构成抢劫罪。所以,在这个案 件中,只有能够将丙强取乙的包的行为认定为对财物占有人使用 了暴力强取财物,才能将丙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你们觉得丙拉 扯乙的包的行为是对乙的暴力行为吗?

学生:丙只是拉扯了乙的包,并没有对乙的身体实施暴力, 最后甲乙及他们的孩子受伤,是由于拉扯过程中造成了事故所 致,所以,恐怕并不能将丙拉扯乙的包的行为认定为对乙的暴力 行为。

张明楷:如果不能将丙的行为认定为对乙的暴力,就不能将 这样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

学生:丙拉扯乙的包的行为可以评价为对物暴力,所以,丙 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抢夺罪。在这个案件中丙最终并没有抢夺到 乙的财物,但他的行为却致甲乙轻微伤以及甲乙的孩子轻伤,在 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按照抢夺罪的法定刑对丙的行为量刑?

张明楷在抢夺行为造成被害人一方轻伤的情况下,要考虑 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抢夺罪中的情节严重,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就 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内量刑。

如果不能评价为情节严重,就只能适用最低档的法定刑。由于丙 最终没有抢夺到乙的财物,因而属于抢夺未遂。在量刑中,犯罪 未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另外,我还想说明一点。并不是所有的飞车抢夺”案件都 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比如,行为人为了让被害人放手,用 力猛敲被害人的胳膊或者其他部位;行为人为了让被害人放弃财 物,用车挤逼被害人驾驶的车辆;行为人骑着摩托车抢夺路人手 提包时,路人不松手,行为人骑在摩托车上拖拉路人的,都可以 被评价为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

案例三

案情:甲乙丙三人按照事先商量的作案方式,一同去了彩票 店购买彩票。在彩票店的店主将他们购买的彩票号码打印出来以 后,甲乙丙三人在未付钱的情况下,抓起打印好的彩票就逃跑 了。三人作案多起。有一次甲乙丙三人未付钱拿走的彩票中奖 2万元人民币。实际上店主在中奖揭晓后,就马上报案注销了这 个中奖号码。三人对此并不知情,在兑奖的地点被当场抓获。经 查,甲乙丙先后从多家彩票店抢走价值2400元人民币的彩票,但 往往是甲乙丙刚抢走彩票,彩票店的老板就马上与彩票中心联 系,将抢走的彩票作废。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学生:如果甲乙丙是从彩票店店主的手中强行拿走了彩票的 话,可以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但如果彩票店店主将彩票 放在了一旁,甲乙丙不付钱拿走的话,似乎还是应该将这样的行 为认定为盗窃罪

张明楷:确实,对甲乙丙三人拿走彩票的行为是应该评价为 盗窃罪,还是应该评价为抢夺罪,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如果当时 旱走彩票的行为可能对彩票店的主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话,就可以 将他们拿走彩票的行为认定为抢夺罪;如果不可能对彩票店主人 造成人身伤害的话,最好还是将他们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

无论是将他们拿走彩票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还是认定为抢 夺罪,你们觉得应当如何认定犯罪数额?

学生:似乎应该认定为行为人已经抢夺或者盗窃了 2400元人 民币。他们拿走的彩票本身值2400元,其中一张彩票中奖之后, 也马上被注销,很难将该2万元认定为抢夺或者盗窃的数额。

张明楷:你们有没有觉得甲乙丙三人拿着非法取得的彩票前 往兑奖地点领取奖金的行为可能成立诈骗罪的未遂?这和那种行 为人盗窃了别人的存折,在别人挂失存折后,行为人不知情去银 行取钱的行为一样吗?

学生:在彩票已经被注销的情况下行为人是无论如何也不 能用注销的彩票骗取奖金的。这样的话,甲乙丙骗领彩票的行为 似乎应该成立诈骗罪的不能犯,不能将这样的行为认定为诈 骗罪。

张明楷:将这样的行为认定为诈骗罪的不能犯也是可能的。 但我还是觉得认定为诈骗罪的未遂好一些。因为在这个案件中, 彩票店的店主已经记住了彩票的号码,也关注了中奖号码,但如 果彩票店的店主没有记住彩票号码,或者没有关注中奖号码,行 为人还是可以骗领到奖金的。从这个角度讲的话,行为人还是有 骗领奖金的危险的。当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诈骗未遂往往

也是不会被追究的。

学生:似乎也不宜将甲乙丙拿走彩票的数额认定为2400元。 因为甲乙丙拿走彩票后,彩票店的主人就马上通过联系彩票中 心,将这些彩票作废了。这样一来,甲乙丙似乎只是拿走了一些 废纸。

张明楷:如果甲乙丙拿走的是废纸的话,那么,他们的行为 也就不成立任何犯罪了。但我不认为他们拿走的是废纸,因为在 他们拿走彩票的当时,这些彩票是有价值的,这些彩票的价值加 起来有2400元,已经可以成立相应的财产犯罪了。认定财产犯罪 的数额,要以行为当时取得的财产价值为标准。

免责声明: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选编自张明楷主编《刑法的私塾》,仅供刑事无罪辩护律师个人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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