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刑?

2022-07-12 来源:网络 浏览:503次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刑?

1、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如果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坏交通工具行为,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严重后果的,则应在法定刑较重的量刑档次即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量刑档次内给犯罪行为人裁量刑罚。如果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即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后果的,则应在法定刑较轻的量刑档次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这里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二是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较轻的危害后果,或者虽然造成较重的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危害后果的。

当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是由其他原因而不是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引起的,也不能适用较重的量刑档次的规定。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与非罪的认定

行为人必须破坏了交通工具的重要部位和机件,如交通工具的操作驾驶系统,制动、刹车系统,导航系统等,也只有破坏这些关键部位才可能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进而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只破坏了交通工具的座椅、门窗玻璃、卫生设备或者其他不影响安全行驶的辅助设备的,不构成本罪。

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的破坏程度,不应以给交通工具本身造成损失的价值大小为标准,而应以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为根据。有的破坏行为可能只拆卸一个螺丝钉。一个螺丝钉本身的价值不大,但由于被拆卸,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就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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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行为严重威胁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非常恶劣,所以刑法对其进行了规范,以保障公共安全。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而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一般判几年?请跟随强律网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

本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对象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特定交通工具。

2、犯罪客观方面

实施了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破坏性行为。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如何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构成本罪,关键是判断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毁坏、倾覆危险,是否会影响到交通运输的安全。对此,应当考虑以下四点:

(一)交通工具被破坏的部位

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倾覆和毁坏,不能从价值上来判断,而要看其对安全是否有影响,如制动、传动以及刹车系统的破坏,可能构成本罪。汽车的刹车片上的一只螺丝可以是汽车倾覆,但破坏汽车的挡风玻璃和火车上的行李架一般不认为构成本罪。

(二)交通工具是否正在使用中

对正在使用中,不能理解为正在营运过程中,它包括停靠在站台上。破坏已经生产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即将投入营运的汽车,也可以理解为正在使用中,对已经报废的汽车不能视为正在使用中。

(三)交通工具范围的有限性

火车、电车、船只、汽车和航空器总共五种。

(四)破坏交通工具所使用的方法

破坏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是毁坏,而且还包括盗走或者爆炸等行为,改变其性能,使其不能正常运行也属于破坏。如挪动一下航标灯的位置,灯仍然亮着,但可能使飞机倾覆。

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几年?看过本文,您就了解。实践中,需要先对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作出认定,如果确认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强律网辽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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