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要坐几年牢?

2023-03-29 来源:网络 浏览:399次

一、故意杀人罪要坐几年牢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

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

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

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

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对故意杀人罪量刑因素有哪些

第一,杀人手段残忍与否是量刑考虑因素。

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其手段自然也是多种多样的。

杀人手段的残忍与否关涉被告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影响。残忍的杀人手段表明被告人主观恶性恶劣,社会改造回归薄弱,且容易冲击社会人性伦理底线,带来严重恐慌。

故杀人手段的残忍与否会直接导致死刑适用的考虑因素,成为死刑甚至立即执行的参考依据。

判断一个杀人手段是否为残忍手段,主要从作案工具、尸体损害程度、社会伦理性等综合方面判断。

第二,预谋与临时起意的考虑因素。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有预谋和临时起意形式。

预谋杀人通常表现为杀人犯罪意图由来已久,计划周密,杀人后毁尸灭迹等。临时起意杀人通常表现无杀人意图,由于被害人长期侵害而无法忍受或者面对被害人挑衅难以克制等临时生起杀人意图。

预谋杀人表明被告人主观恶性严重,应当从重量刑。而临时起意杀人表明被告人无杀人动机,无主观恶性,且社会伦理冲击性有限,应当从宽量刑。

三、犯故意杀人罪可以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罪自首如果被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判处缓刑,但如果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不可以判处缓刑。

故意杀人罪是比较严重的暴力型犯罪,我国《刑法》中对该罪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但要说故意杀人罪要坐几年牢,还得结合具体的情节。若情节严重,那么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但要是情节较轻的话,那一般可以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故意杀人罪要坐几年牢?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故意杀人罪故意怎么判定

一、故意杀人罪故意怎么判定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二、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不管什么原因进行故意杀人,都要付出代价,会根据刑法被判死刑。即便嫌疑人案件比较严重,也是确实情节的,但是还是需要根据国家的司法程序,进行立案侦查。国家的法律是严谨的,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错误的判刑。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8210886195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