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追责的主体为何通常情况下采用双罚制理论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在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案件中,将对单位施以罚金的惩罚,与此同时对存在直接责任且对单位犯罪负主要责造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单位犯罪现象本身具有较高的复杂性,不同案例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单纯依靠双罚制原则并无法完全且准确的反映出罪行与刑罚之间的相应关系,也未充分考虑到各种犯罪的具体情况。因此,若刑法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针对单位犯罪行为的处罚做出了特殊规定,应依据这些法规执行。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