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避开商检罪的定罪和量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明确规定,如果公众违背其相关规定,违规躲避商品检测程序,未能提交未经各商检机构核实的进口商品而擅自进行销售或使用权,或者未能提交需经过商检机构检测方确认完全符合要求的出口商品则擅自展开对外贸易活动,情节严重时,那么这位行为人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戒,同时还会受到相应的罚金或罚款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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