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期不得超过20天,若可能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长至1个半月。若系刑事自诉案件且被告未羁押,则审理期限为6个月;被告已羁押时,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于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存在以下情况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可再延长3个月:1.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能审结,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方可继续延长。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