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过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可归纳为四个阶段:一是年满十六岁者犯罪须担责,称为完全责任年龄段;二是十四至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对于刑法指定的八类罪行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属相对责任年龄段;三是十二至十四岁的少年犯有故意杀人或伤害等重罪并导致死亡或残疾,且情形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则需承担刑事责任,此为相对无责任年龄段(或恶意补充年龄段);最后,未满十二岁的儿童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完全无责任年龄段。【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