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失踪案例的报案标准,通常以24小时为期限。然而,若存在相关证据表明当事人可能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正在遭受侵害,则可随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举报,无具体时限规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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