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玩忽职守罪需具备以下条件:1.导致他人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轻伤10人以上;2.给社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100万元;3.利用职权谋取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4.使相关公司、企业陷入停产、严重亏损甚至破产境地;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引发恶劣社会影响;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导致大量外汇被骗或逃汇;7.其他对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8.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且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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