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不可逾越的刑事犯罪,没有所谓"有效期"之说。在追诉时效问题上,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司法机关在五年后将停止追究责任;然而,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仅为拘役与罚金,所以其追诉时效通常设定为五年内。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如若公安部门早已介入调查,或人民法院已开始审理该案,犯罪嫌疑人为逃避侦查或审判活动的情况下,则均不受此期限限制。除此之外,倘若被害者在追溯期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予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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