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执行时间并非固定。一般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如果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况,执行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总之,死刑执行时间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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