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中,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在保证合同中,它主要针对的是债权人行使某些形成权,如保证期间。诉讼时效则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情形。对于保证合同中的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简单来说,除斥期间旨在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一旦期间经过,权利消灭。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务人产生抗辩权,若其不行使抗辩权,债权仍受法律保护。两者在适用对象、性质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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