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决定。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通常会被判处拘役一至两个月,并处罚金数千元。这些处罚旨在严厉打击危险驾驶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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