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数额较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一般为一万元。也就是说,当侵占他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一万元及以上时,公安机关可能会立案侦查。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而有所差异。如果侵占的财物为特定款物,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无论数额大小,均应立案追诉。此外,多次侵占他人财物,未经处理的,侵占数额累计计算;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也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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