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如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同时,对于多次职务侵占未经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对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侵占财物的数额、情节等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及量刑的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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