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通常不算刑。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采取的一项措施,旨在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它与刑事处罚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法律性质来看,留置主要是为了防止被调查人逃避调查、毁灭证据等,是监察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而刑罚是基于犯罪行为对犯罪分子进行的制裁,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在法律适用上,留置依据的是监察法等相关规定,而刑事处罚依据的是刑法等法律。留置期限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三个月。总之,留置期与刑在法律概念、性质、适用依据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留置期不属于刑罚范畴。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