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食品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仍然予以生产或销售。若触犯该罪,将依法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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