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淫秽物品管理的法规,故意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而言,若个人或单位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构成此罪;若不以牟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放映、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也可能构成此罪。此外,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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