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利用其负责清算事务的职务便利,将本应归属于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那么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例如,清算组成员故意隐瞒单位的财产,将其转移至自己名下;或者在清算过程中,以虚假的理由侵吞单位的资金等行为。但如果清算组成员的行为是基于合法的清算程序和职责,只是在处理清算事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误解或失误,并未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和行为,则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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