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判定情节轻微不起诉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犯罪事实角度看,犯罪行为的性质较为轻微,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危害程度较小。例如,可能是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较为简单,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其次,在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其主观恶性不大,通常是由于一时冲动或对法律规定的误解等原因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并非故意为之且有悔改表现。再者,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考量,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低,具备一定的帮教条件,能够回归社会并对社会无害。综合这些因素,检察院会谨慎判定是否适用情节轻微不起诉。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