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公安不撤案,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应明确不起诉决定具有法定效力。公安机关需尊重此决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若公安坚持不撤案,当事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其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促使其依法撤案。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应就公安不撤案的情况进行审查,若发现公安存在不当行为,可要求公安说明不撤案的理由,并依法监督其执行不起诉决定,及时撤案。此外,若因公安不撤案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安不撤案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在整个过程中,各方都应遵循法定程序,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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