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收集需遵循法定程序与要求。首先,侦查机关有权依法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收集证据,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等。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保障其合法权益,如实记录其供述和辩解。询问证人、被害人应个别进行,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并制作笔录。勘验、检查需由专业人员依法进行,全面、细致地勘查现场、检验尸体、检查人身等,及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等证据。搜查要持有合法的搜查证,对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搜查,妥善保管搜查到的证据。扣押物证、书证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等依法予以扣押,并妥善登记和保管。鉴定则需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技术侦查措施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适用,获取的证据要依法转化和使用。此外,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应依法协助收集证据,确保刑事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