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625次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侵占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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