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导读介绍卖淫罪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745次

案情:甲乙从外地出差到某城市,住在宾馆后,发现该宾馆 没有卖淫的。两人晚上出门想找地方嫖娼,但不知道什么地方有卖淫的于是,向站在路边并不认识的老人丙询问什么地方有卖淫的。丙告诉他们前面200多米的理发店有卖淫的,甲乙二人在理发店嫖娼时被查获。丙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吗?

学生:如果丙将两名卖淫女介绍到甲乙住的宾馆来让甲乙嫖娼,肯定构成介绍卖淫罪。现在丙将甲乙介绍到卖淫女所在的理发店,结局是一样的,应当也可以定吧?

张明楷:刑法只是规定了介绍卖淫罪,而没有规定介绍嫖娼罪哟。

学生:有嫖娼就有卖淫的,反之亦然,介绍嫖娼不就是介绍 卖淫吗?

张明楷:怎么可能相同呢?介绍卖淫是介绍他人去卖淫,而不是介绍他人去嫖娼。

学生:如果是这样的话,丙就不构成介绍卖淫罪了。

张明楷:介绍卖淫与介绍嫖娼是有区别的。丙的行为最多只能评价为介绍嫖娼,不能认定为介绍卖淫罪。

我还要问的是,如果丙向已经在卖淫的A、B提供信息,说某宾馆有两位男士要嫖娼,AB就到了某宾馆供甲乙嫖宿,丙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吗?

学生:那就肯定构成了吧。

张明楷:按照通说与司法实践的一贯做法,丙的行为当然构成介绍卖淫罪。但我觉得对这样的行为也可以不认定为介绍卖淫罪。我理解的介绍卖淫罪是指打算卖淫的人没有找到卖淫的窝点,或者说,没有找到容留他卖淫的地方,而行为人介绍他到某个窝点卖淫。如果再扩大范围,也可能将向卖淫女介绍嫖客的行为认定为介绍卖淫罪。按照我的观点刚才举的这个案例中的丙,也不构成介绍卖淫罪。

免责声明: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选编自张明楷主编《刑法的私塾》,仅供刑事无罪辩护律师个人学习、研究。)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