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乃是犯罪者在事发之后自愿向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坦白罪行之举。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可获得从宽或减刑的处理,罪过轻微者甚至可能赦免其罚。对于那些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被判刑的罪犯以及已经入狱的犯人来说,若能主动供出司法机关尚未知晓的自身其他罪行,同样可视为自首。此外,犯罪者在逃亡期间,如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或是在准备投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亦或是在亲友规劝、陪同下投案;又或者是公安机关通知其亲友,亲友主动报案并将其送至公安机关的情况,均应视为自动投案。只要在投案后如实交代罪行,便构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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