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关系收钱"涵盖面广,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指使请托人向其特定关系人输送财物,且特定关系人明知财物源于请托人,则可能构成受贿罪共犯。若特定关系人借助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公职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然而,具体定罪仍需考虑收钱的具体情境、金额、主观意图等多方面因素。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细节,例如特定关系人的身份、收钱的背景和方式等,以便我为您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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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