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认定标准如下:首先,以营利为目的是重要考量因素。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符合此目的则可能构成赌博罪。聚众赌博表现为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开设赌场指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则是指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或生活来源,长期从事赌博活动。其次,从参与人数和赌资规模来看,虽无绝对量化标准,但通常参与人数较多、赌资较大的情况更容易被认定为赌博罪。再者,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关键。若赌博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恶劣,也会被纳入刑法评价范畴。最后,需注意与娱乐活动的区分。亲朋好友间出于娱乐目的进行的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一般不认定为赌博罪。准确认定赌博罪,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实践中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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